10月27日,惠州市旅游局召开局务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由局党组书记黄细花同志主持。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23日在北京举行。四中全会首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会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和重大任务。与会同志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传达了省委、市委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工作部署。
惠州市旅游局结合我市旅游工作实际,就如何利用新颁布实施的《旅游法》,做好我市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工作进行了研讨交流。
一是进一步加大《旅游法》的实施力度,确保《旅游法》执行到位。按照《旅游法》重点工作任务的分工方案,把贯彻落实《旅游法》的职责、任务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落实《旅游法》的各项规定。
二是进一步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理念,积极打造一支合格的旅游执法队伍,切实做好《旅游法》执法工作。
三是进一步推进依法管理。依法抓好行业管理,深化旅游市场的治理整顿,继续开展旅游执法检查。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四是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加快推进《旅游法》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和旅游安全综合管理机制,确保《旅游法》贯彻落实的统一协调。
五是进一步推进旅游规划实施。依法依规完成《环大亚湾新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惠州旅游发展战略研究》的招投标,组织实施第一阶段的编制工作。做好《惠州市旅游发展与交通体系对接专项规划(2014年—2030年)》、《惠州市宗教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实施。
六是进一步加大招商选资和旅游资源开发力度。对已落户的项目做好后续的跟踪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强与有意向的客商沟通联系,推介惠州的旅游项目,争取引进旅游大项目,促进旅游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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