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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起我市将专项整治2~5时违规客运车 开展非现场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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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7-23 16:48:27
点击:53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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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获悉,我市公安交警部门从7月24日起在全市所有道路开展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除了加强巡逻管控、扩充和完善禁令标志的设立外,还将开展非现场处罚,即处200元罚款,并对驾驶人记3分。
据了解,在今年6月,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已在全市高速公路开展了对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运车辆专项行动。通过广泛宣传告知和严格处罚,目前我市高速公路凌晨2时至5时通行的大客车已基本消除,但仍有部分大客车心存侥幸通过地方道路违规运行。
为有效预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杜绝凌晨2时至5时客车违规运行,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凌晨2时至5时营运客车运行管理的通知》(粤交运【2016】610号)的规定,从7月24日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所有道路开展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包括:
一是设立禁令标志。近期将进一步扩充和完善我市所有道路凌晨2时-5时客车禁止通行标志。
二是开展非现场处罚。从7月24日开始,对违规运行大客车进行非现场处罚。对凌晨2时至5时违规在我市道路通行的大型客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13项的规定,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200元罚款,并对驾驶人记3分。
三是加强巡逻管控。交警部门将全面加强凌晨2时至5时路面巡逻,发现违规运行的营运客车,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规定,强制其停车休息。四是强化源头监管。定期汇总违规运行营运客车信息,向车属单位发出《交通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向车辆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出通报函,推动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属地和企业管理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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